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”典型案例中,涉及多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。本篇以律师视角解读其中一起关于外卖员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,再次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例。 案件事实: 张三是一名外卖骑手,在进入某小区送餐时,左手持手机操控电动车,未注意观察前方正在关闭的电动门。车辆后部被电动门撞击后,张三倒地受伤,经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,构成十级伤残。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,张三通过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获得了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”和“鉴定检测费”赔偿。此后,张三起诉小区物业公司,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…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