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接到朋友咨询,他的企业规模较小,没有给所有员工缴纳工伤保险,每月一两千的成本对企业也是不小的负担。此外,也有些员工为了到手工资更高些,主动要求不让公司缴纳社保。而意外险的费用低廉,企业能否以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?
问题来了:企业能否以缴纳商业保险(如意外险)的形式代替社会保险(工伤保险)的缴纳?
薛律师的观点是:企业这样做会有非常大的用工风险,理由如下:
常被问的问题
员工自己写了"自愿放弃社保",企业还要承担工伤责任吗?要。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,不因员工单方承诺而免除。员工签的"自愿放弃社保声明"在法律上通常无效,一旦发生工伤,企业仍要按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的待遇标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,而且往往金额比正常缴社保时更高。
企业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险,能不能代替工伤保险?不能。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员工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,赔付的是员工个人的损失,不能冲抵企业依法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。也就是说,员工可以一边从意外险拿到保险金,一边要求企业支付工伤待遇。企业想转移这部分风险,正确做法是依法参保,必要时再补充雇主责任险。
员工入职时主动要求不缴社保,出了事企业能不能以此抗辩?实务中这种抗辩基本得不到支持。企业的抗辩空间更多在于:事故是否构成工伤、员工是否存在重大过错、赔偿项目中哪些属于企业应承担范围。但"员工让我别缴"这一点,通常不能减轻企业的法定责任,反而可能被认定为用工管理不规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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