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龙丹律师

  • 首页
  • 医疗/医美
  • 保险法
  • 老年人权益保护/财富管理
  • 人身权
  • 执业随笔
  • 关于我
  • 留言板
医疗&保险法
专业提供医疗&保险法领域诉讼与非诉争议解决方案
  1. 首页
  2. 医疗/医美
  3. 正文

医疗纠纷27:医疗纠纷诉讼时效从哪天算起?律师详解关键点——“医院被判赔80万!因时效规则调整,家属胜诉率大增”

2025年2月26日 109点热度 1人点赞 0条评论
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从哪天算起?来看看下面的一个案例

案例简介:张三与两家医院的医疗纠纷

2020年3月,张三的亲属李四因腹痛到A医院就诊,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接受手术。术后李四出现持续高烧,A医院告知“术后正常反应”,准其出院。3天后,李四病情恶化转至B医院,诊断为术后感染引发败血症。虽经抢救,李四仍于4月1日去世。张三认为A医院手术操作不当、B医院未及时控制感染,于2023年4月起诉A医院索赔80万元,2024年1月追加B医院为被告,要求连带赔偿60万元。

关键证据:

  • 司法鉴定显示:A医院未规范消毒(过错参与度40%),B医院延误抗生素使用(参与度30%)。
  • B医院辩称:张三2024年才追加起诉,已超3年诉讼时效!

原被告观点:针锋相对

原告张三主张 被告医院抗辩
“两家医院诊疗过错直接导致死亡”
A医院:“赔偿金额计算错误”
“B医院过错在鉴定后才明确”
B医院:“起诉已超诉讼时效”

争议焦点: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?

  • B医院:李四2020年4月死亡,张三2024年起诉,远超3年时效(《民法典》第188条)。
  • 张三:普通家属无法立刻判断医院过错,时效应从鉴定报告出具日(2023年11月)起算。

法院观点:

  1. 医疗行为专业性:普通人无法在患者死亡时立即识别过错,时效起算点为“知道或应当知道过错之日”。
  2. 无证据证明“已知”:张三在2022年鉴定前,无能力判断B医院责任,追加起诉未超时效。
  3. 最终判决:A医院赔偿48万元,B医院赔偿36万元,精神抚慰金合计8万元。

律师点评:3个维权关键

  1. 时效起算规则:
    •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 ≠ 损害发生日,而是 “知道过错之日”。
    •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88条(原《民法通则》第136条)。
  2. 证据保存要点:
    • 立即封存病历(72小时内),防止篡改。
    • 及时申请司法鉴定(起诉同时提出)。
  3. 风险规避建议:
    • 若涉及多家医院,同步起诉或书面保留追加权利。
    • 收到鉴定报告后,3年内必须起诉,避免时效争议。

 

以上为作者个人观点,不作诉讼建议,欢迎留言讨论。

作者:薛龙丹律师,专注于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类案件。业务领域:金融&保险、大健康&医疗/医美、劳动&工伤领域的争议解决及法律顾问业务。
电话/微信:13526507590
标签: 医疗纠纷维权
最后更新:2025年2月26日

薛龙丹律师

执业领域:专注于医疗、保险、工伤等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受到侵害类案件的争议解决及相关企业的法律顾问业务。

点赞
< 上一篇
下一篇 >

文章评论

razz evil exclaim smile redface biggrin eek confused idea lol mad twisted rolleyes wink cool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drooling persevering
取消回复

薛龙丹律师

执业领域:专注于医疗、保险、工伤等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受到侵害类案件的争议解决及相关企业的法律顾问业务。

最新 热点 随机
最新 热点 随机
人身损害31:员工主动不让缴社保,企业能否以意外伤害险代替工伤保险? 人身损害30:外卖骑手进小区时,被正在关闭的电动门撞倒受伤,在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,能否再次要求物业公司依法承担侵权责任?​ 人身损害29:网约货车司机与企业之间构成劳动or劳务关系?如果受伤能否主张工伤赔偿? 保险理赔纠纷28:中暑引发的死亡,属于团体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吗? 保险理赔纠纷27:公司买的安全生产责任险迟迟理赔不到位,我能绕过公司直接要求保险公司向我理赔吗? 老年人权益保护3:父亲在养老院不慎被井盖绊倒摔伤,我该如何维权?
医疗纠纷29:医院漏诊,是否需要承担责任? 保险理赔纠纷23:体检时发现了血压和血糖偏高,就买了重疾险,后因未如实告知被保险公司拒赔,是否合理? 保险理赔纠纷:保险公司能否向违约方追偿?一文看懂保险代位求偿权核心争议 人身损害29:网约货车司机与企业之间构成劳动or劳务关系?如果受伤能否主张工伤赔偿? 世界,您好! 人身损害30:外卖骑手进小区时,被正在关闭的电动门撞倒受伤,在获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,能否再次要求物业公司依法承担侵权责任?​
最近评论

COPYRIGHT © 2025 工作生活记. ALL RIGHTS RESERVED.

Theme Kratos Made By Seaton Jiang

豫ICP备2024064169号-1